燕山大学东北亚古丝路文明博物馆学术委员会章程

作者: 时间:2020-09-10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文物和发展博物馆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方针、政策,为促进燕山大学东北亚古丝路文明博物馆学术研究、编辑出版、人才培养以及文物和文物建筑的保护等工作的进一步提高,根据博物馆职能,特组建燕山大学东北亚古丝路文明博物馆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原则,坚持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方针和实事求是、严谨科学的学术、工作作风。

学术委员会是在燕山大学东北亚古丝路文明博物馆领导下的有关科研、业务工作的论证、咨询、指导的学术机构;在燕山大学东北亚古丝路文明博物馆领导的授权下,对交由学术委员会论证的科研、业务工作项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决策。

第二章 职责

为馆领导修订燕山大学东北亚古丝路文明博物馆学术、业务发展规划,以及为学术研究、编辑出版、人才培养等项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行政决策提供充分论证后的咨询和建议。

提出或审议较重要的科研、出版、文物及古建保护、大型综合展览、网站建设的课题;受馆领导委托指导各部处科研、业务工作的开展;检查、督促有关课题的落实与完成。 根据燕山大学东北亚古丝路文明博物馆事业发展的需要,协助馆领导和人事部门论证或参与制定专业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计划,为调整、培养、选配各种专业人才提出可行性建议。

经馆领导授权,可以组织本馆或与其他单位联合举办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学术论文评选以及学术论文选编等各种学术活动。

受馆领导委托主持或论证、指导大型图录、丛编、丛书、故宫网站的编辑出版工作。

根据燕山大学东北亚古丝路文明博物馆馆藏文物保管、文物征集、文物建筑修缮等工作的需要,组织专家对馆藏文物以及征集、收购文物进行鉴定、评估、定级,进行重要文物修复、文物建筑修缮方案的审议。 经馆领导授权后,承担其他需要论证或提供咨询的工作。           

第三章 组织

学术委员会委员主要由具有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资格的各专业的知名专家和业务部门中的骨干业务人员组成。

学术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秘书长一人和委员若干人。

燕山大学东北亚古丝路文明博物馆研究室为学术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办有关工作事宜。

学术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人选,由馆长办公会初定并经馆党委会批准,报上级机关备案后公布。           

第四章 工作程序

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任委员因故缺席,可责成副主任委员召集。学术委员会会议视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也可由主任委员建议燕山大学东北亚古丝路文明博物馆学术咨议委员会部分委员或全体委员参加学术委员会议,届时具有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同等权利与义务。

为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率,主任委员或由主任委员责成的副主任委员,可召集学术委员会、学术咨议委员会中的相关专业委员,分别就文物、古建、编辑出版、网站建设等工作召集专题会议。 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和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不同议题,由主任委员会前确定,经委员充分论证后,分别采取举手或投票的表决方式,三分之二(含)以上票数方为通过;意见分歧较大、未获通过的议题,可采取复议的方法,或报馆长办公会裁决。           

第五章 附则

学术委员会章程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可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意见报馆长办公会审批。 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增减,需经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并经馆长办公会同意报馆党委会批准。 学术委员会章程待学术委员会会议通过并经馆长办公会议审批后生效。


  燕山大学东北亚古丝路文明博物馆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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